《剑行天下之无赖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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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行天下之无赖剑神-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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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第四十五章 林杰逃婚
    · 更新时间:2008…8…28 13:39:41 本章字数:2391


  见收藏涨得老快,所以这章提前四十分钟发了,收藏收藏你涨得更猛烈些吧!  另,第二卷即将结束,第三卷将为您揭秘剑修一门为何会衰落,为何会一分为二,同时魔界、仙界人物、妖界人物也将陆续登场。敬请继续关注拙作,剑柄谢谢各位大大的支持了。  ——————————————————————————————————————————  听到林杰的催促,赫珠停下跳舞,手抬了抬,又放了下来,有些犹豫不决。  “呵呵,舍不得给我啊,不给算了,我找别人要去。”林杰激了她一下。  “好了,给你戴吧!”赫珠有些急了,怕他真找别人要花环戴,忙取下自己的花环,戴在了林杰头上。  花环刚一戴到头顶,林杰便听周围响起一片欢呼声,接着赫本奔过来祝贺他,他的头上也戴了一个纯黄色花朵编成的花环。他显得导常激动。再看赫珠,早已羞得脸都通红了,一双水灵的大眼睛看着林杰,双眸含情。  这时赫仁和赫天也走过来,哈哈笑道:“好好,这下好了,真是男才女貌,皆大欢喜啊。”  林杰见这副架势,再傻也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这不就是集体挑老公吗,看来这个什么踏歌节就是方便青年男女寻找意中人的,也可是说是借这个节日来大胆地向意中人表示爱慕之意,平时不敢说的话,只要轻轻地将手上的花环戴在对方头上就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林杰突然感到这种踏歌节很不公平,为什么只让女子将花环戴在男子头上,而男子也应该准备一样东西送给自己中意的人,这样就不会发生单方面的表爱了。  虽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林杰准备装傻到底,不然赫珠会认为他是不怀好意地要花环戴,便问赫仁:“有什么欢喜事?咦!你们怎么都看着我啊?”  “呵呵,这你还不明白,赫珠将花环戴在你的头上,而你没有拒绝,说明你们俩已情投意合了啊,赫天,恭喜你得此贤婿啊!”  “等等,请听我一言!我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所以作不得数。”林杰此言一出,赫珠顿时如遭雷击,忍着在眼里打转的泪没让它滚下来,失神地看着林杰,没有说话。  大家也都吃惊地看着林杰,赫珠是全族第一美女,别人想都想不来,他倒好,干脆当面便推脱了。其实林杰也不想当众拒绝赫珠,他也想过,先假意答应着,等以后趁只有他和赫珠两个人的时候说明一切,然后走人,但长痛不如短痛,也许后者带给赫珠的伤痛会更深些,他现在很懊悔昨天在塔本兽上对赫珠的所作所为了,自己只是为了好玩才逗赫珠的,也许就是他轻薄的行为引起了赫珠的误会。赫珠固然很不错,但林杰并不想将她作为妻子,而且修真者寿命太长,凡人生命又那么短暂,注定是不能结合在一起的。  想到这,林杰狠不得扇自己几个耳朵,再骂几句混蛋,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乱对女子尤其是美女调笑了,免得引火上身。  “你说的是真的?”赫仁问。  “是!”林杰坚定地说,为了摆脱日后的烦恼,他决定要离开了。  “你嫌我长得丑么?”赫珠泪水流下来了,问着林杰。  “不是,你很漂亮!我现在不想考虑终身大事,我还有很多大事等着我去完成。”见赫珠含泪的样子,林杰有些不忍心了,便以有大事要完成为推托。  “你有什么大事,我可以帮你的啊!”赫珠有些近乎于哀求了。  “你帮不了我的,就是你们全族人加起来也无法帮到我,我要走了,你多保重!”说完,不顾赫珠伤心,暗运真元力,便飞身在距地面三米处,俯视着众人。  人们突然看到这种见所未见的异像,全都惊呼起来,有的人大呼着逃命,以为林杰是来灭他们族人的。赫天一声大吼:“都安静,他是我们的贡达。”吼声中气十足,盖过了大家的呼喊声,足见赫族第一勇士威风不减当年。  听到赫天的吼声,正准备逃离广场的人们惊呆了,继而有人反应过来,大叫一声“贡达,我的主啊!”便泪流满面地拜伏了下去,额头紧紧地顶在地面上。有这人一开头,在场其他人都反应过来了,纷纷拜伏在地,很多人都是流着泪叫着“恩人”,还有的干脆就叫“贡达”,将额头顶了地后,大家都抬起头来,热切地看着这个传说中的贡达。  林杰也没想到赫天会把他说成是贡达,也没想到贡达在赫族心目中竟会有如此高的地位。虽然他知道大家并不是拜伏他,但内心还是有些感动的,便高声对在场诸人道:“我不是你们传说中的贡达,只是和贡达是一样的修真者而已,所以你们快快请起,不要再拜了。我得离开了,但愿赫氏部族越来越兴旺发达。我走了。”  林杰的声音清晰地传遍了广场的每一个角落,大家听得真切,一些人不甘心如传说贡达一样的人就这么离去,叫喊着:“贡达你不要走,你要保护我们族人。”  “别走,让我们好好瞻仰你的神采吧。”  挽留的声音此起彼伏,林杰知道,他的身份已经暴露,如果再不走,就可能让莫强来抢东西了,便坚决道:“我还有要事要办,谢谢你们的好意了。”说罢飞起几米准备走人,但看到赫珠幽怨的眼神,心中一阵不忍,想了想,便从戒指里取出一个玉简,里面记载着一般修真的修炼功法,为了让普通人能够看得懂,林杰在里面加入了一个特殊禁制,只要集中精神在其上面,就能够看到功法。  林杰将玉简向赫珠抛去,传音道:“这里面是一些修炼功法,只要集中精力在上面就可以看到了,如果有缘,我们还会相会的。”  赫珠接过玉简,早就泪流满面,喃喃道:“林杰,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  听到赫珠的话,林杰心里安定了些,便高声说了一声:“告辞了大家!”便急运真元力,瞬间便笔直地蹿上几千米,嵌石城在脚下变成了大地上的一个小点,林杰叹息了一声,然后一个转折,便向东方而去,那是背对着传送阵的方向,他想逃得越远越好。  小天也在体内唏嘘不已:“唉!老大,你好绝情啊!”  林杰没心情理会它,直飞了一个时辰才停下来,自从达到出窍后期修为后,他的飞行速度快了很多,这一个时辰的路程,竟比以前两个时辰赶的路还多。刚才嵌石城还是阳光明媚的白天,而这里天气却冷得多,眼看着就要下雪了。  朋友的《皇道金丹》书号187860,大家帮忙顶起。





    第二卷 第四十六章 顺福老爹
    · 更新时间:2008…8…28 13:39:41 本章字数:2459


  林杰在不经意间已跨越了一个大陆,嵌石城却是远在大洋彼岸的另一块大陆上。  林杰随意落下来,正在一处集镇外面,他不再飞行,走到镇上,恰逢集市,远远近近的农民纷纷前来赶集,过了晌午还未散,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有许多林杰所为认识之物,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从人们谈话中得知,此镇叫做秋卢镇,是炎阳国偏北的一个小镇。  林杰本就长得过于英俊,在这小镇上却是难得一见,加之衣着高贵华丽,引起人们议论纷纷,都猜测这是谁家的公子哥儿,好不英俊潇洒,却也牵动了不少女子的心,思量着要是嫁给这样的人物一辈子也就值了。  初时林杰还逛得有劲,在这个世界,什么都透着新奇。满街的地摊让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经常留连于地摊上的小玩具,一些不知名的玩意儿摆满了地摊,很想买下来,但苦于口袋中没钱,又不好强抢,只好拿起来把玩一下,摊主人见他穿得华丽,满以为大主顾上门了,谁想这人只是拿起来玩一下就放下了,实在是让人失望。  至黄昏,集市慢慢地散了,街道两旁的屋里也渐次点亮了灯,夜宵摊子也开始摆了出来。诱人的香味飘散在整条街道上,让不少行人驻足,有的人少不得坐下来,买一碗小吃解解馋。林杰虽不饿,但闻到这些香味还是勾起了他的食肠,正后悔这两天没想办法弄些钱来花时,却听后面传来一个老者的声音:“这位小哥,来吃碗馍吧!”  林杰转身看时,见一夜宵摊主正对他说话。这是一个模样慈祥的老者,笑眯眯地看着林杰,不知怎么回事,林杰看着他就觉得亲切,倒是有几分像好实在餐馆的陈老板,想起陈老板,不知此生还有没有机会回地求再见到他,不禁有些失落。老者旁边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在给炉子里加柴火,不时用手背擦着脸上的汗,却不想把手上的炭灰抹到脸上,把一张小脸搞得黑黑的,只看到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林杰不禁芜尔失笑,这孩子倒是挺可爱的。  见老者问,林杰却是有些为难,不好意思道:“这个,说出来还请大叔别见怪,我从外乡来,身上没带钱。所以……”  老者呵呵一笑道:“没事,我是看这位小哥挺面善,想请小哥坐坐,不知能不能赏老朽个面子。”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啊,林杰感动起来,请我吃东西还这么委婉,又怕伤人自尊,这样说来好象我给面子才吃他的东西一样。好吧,先吃点,看戒指里有什么好东西给他点。  林杰道:“如此我就不客气了”。林杰在摊前桌前坐下,自我介绍道:“我姓林,双木林,单名杰,敢问老人家尊姓大名?”  老者将一碗热腾腾的馍端到林杰桌上,摆手道:“不敢,小姓顺,名福,这是我孙子顺天河。天河,见过这位林公子!”  只见顺天河站起身来,先时蹲着还不注意,此时站直了身,却有1米5高,只是衣服稍嫌短了些,且打着补丁,沾了好些烟灰。顺天河走至林杰面前,恭敬行礼道:“天河见过林公子!”虽然脸上不少炭灰显得有些滑稽,但他这样有礼有节的神态却让人笑不出来。  林杰见这天河年纪虽小,但却如此懂事,透过炭灰也还可见这孩子长得其实还是比较清秀的,打心眼里喜欢上了小天河。喜道:“呵呵,不必叫我林公子,如果你愿意的话,不妨叫我林大哥。”  顺天河又重新施礼道:“见过林大哥!”便赶忙添柴火去了。  林杰一见就更喜欢了,道:“很好,以后我就称呼你天河了。好了,你先去忙,我饿了,吃完再和你玩。”馍的味道很好,有点象拉面的味道,林杰吃完了,刚要起身,就见顺福又将一碗馍端到林杰的桌上,和气地说:“再吃一碗!”  林杰本就是不拘小节的人,见此不忍拂了顺福的意,只道了一声谢便吃。正吃着,林杰心里一动,指着顺天河问顺福:“顺大叔,天河的父母呢?”  顺福神色一黯,怆然道:“唉,天河苦啊,这孩子父母早在他三岁时就双双病逝,从小就没有父母疼,幸好我身体还健朗,把他拉扯大,但如果老朽不在了,这孩子可怎么办。”顺天河蹲在灶前,强忍着泪,脸上竟是有些坚毅之色。  听闻至此,林杰想到自己的身世,自己都不知道生身父母是谁,这小天河三岁就双亲都不在了,岂不是和自己一样孤苦,大有同病相怜之意;顺福一人拉扯大孙子,实在是不容易,不禁对顺福肃然起敬。待一碗馍吃完,便趁祖孙二人不注意从戒指第一层取出一颗蚕豆大小钻石一样的东西出来,托在手上递于顺福道:“多谢顺老哥对林杰的厚爱,这个东西不知能不能换点钱。”  话没说完,顺福眼珠子都瞪大了,忙用手捂住嘴,差点就要叫出声来。此时人来人往,趁还没有注意到林杰手上的东西,顺福一把将林杰的手指抓住,使之握住手中物事。低声道:“林公子,这东西千万别让人看到,否则会给你惹祸的,快收起来。”见顺福说得那样郑重,林杰只得先收起来,问道:“这是什么东西我也不清楚,你能告诉我吗?”  “这样吧,你身上没钱,也不知道晚上在哪住,就住在我家吧,等我收了摊,你随我回家再告诉你。”  至街上行人稀少时,林杰随顺福到了他家。  这是秋卢镇外围一间简陋的草屋,四面环顾,一张床,一个破几,几个坛坛罐罐,别无他物。  顺福点亮一盏微小的油灯,小心地关好门,方低声道:“林公子,从你的装扮来看应该是富家公子,但身上带着这么一颗价值连城的地刚石,是十分危险的,万一被强人盯上了可能会有杀身之祸的。”  哦,原来是地刚石啊,看起来这种石头在这个星球上很罕见啊,既然价值连城,就送一颗给顺福吧,这样他就不用每天卖夜宵了。打定主意,便又掏出地刚石,招呼顺天河道:“天河,来,这是大哥送给你的见面礼!”  顺天河正洗脸,忙抬头道:“林大哥,这么贵重的礼物天河不能收。”顺福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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