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英文不算标准,但也能猜出个大概。似乎在说这紫色的和艾丽丝的肤色十分匹配,如果喜欢的话,愿意将这串首饰购买之后送给她。
艾丽丝不解的问道:“为什么要送给我礼物?”
图帕克立刻解释道:“因为你是一个十分美丽、十分让人难忘、十分让人向往的女孩。我忍不住想要追逐着你的气息,一路跟随。并且向你赠送爱的礼物……”
听到这番言语,更加让人吃惊。
我心里暗暗想到:这挖墙脚的竟然无处不在啊。人家男朋友明明就在隔壁不远的地方,你就敢过来“调戏”,胆子真大。难道这就是老外们的开放之处?
本以为艾丽丝要连更红,谁知她却十分平静的表示,感谢对方的赞美。
但是同时强调,自己不会随便收下别人的礼物。如果是朋友赠送的话,可以考虑收下,但绝不是项链这样有特殊含义的首饰。
图帕克似乎仍然没有放弃,接着问道:“艾丽丝,我愿意做你的朋友,也愿意以朋友的身份送给你礼物。但是如果这样你还不接受的话,我会十分难过的。”
艾丽丝稍稍的想了想,随即点头:“好,不过我喜欢另外东西,你可以买下来后送给我。”
说完,指向了地上一件水平放置的扁平状物件。
“就是它,我觉得非常可爱!”
我们顺着手指方向看去,不禁哑然。
艾丽丝手指的,是这间店铺里唯一几件不属于首饰的商品之一。
图帕克二话没说,就要拿起来准备付款。
我心中一动,觉得这件钩子不像钩子,铲子不像铲子的青石薄皮,似乎在哪里见到过?
老板热情的走了出来,笑着说道:“你们真的很有眼光,这样的货我们也不是经常有的,能够买到也算是运气了,一百五十块钱。”
图帕克毫不犹豫的将钱点给了老板。
艾丽丝平静的接过这件礼物,报以真诚的谢意。
我静静的蹲了下来,望着地上这些脏兮兮的青石薄板,终于想起了是在那里见过类似的东西——在一本介绍玉器文化的彩印图书上面。
此物名为猪龙,指北方古人类的一种文化体现形式。
猪龙呈现盘旋的半圆弧状,首部能够看出清晰的神兽模样,而尾部则渐渐的变细收拢,平滑粗犷。盛产猪龙的年代,大概在距今四五千年之前。那个时候,仍处于旧石器时代。
当时的人们,却可以利用有限的条件和手段,磨制打造这样轻薄精美的装饰器物。
这些装饰器物里面,最有价值的就是玉质猪龙。尤其以红山文化中的最为出名。这样的石片并非用普通的石料打造,而是采用了一种少见的青玉。纹理细腻,颜色清白。
我眼前的这几件,虽然做工稍显粗糙,也许年代更加久远而已。但是那青色的纹理,还是透露了其不菲的收藏价值。
老板刚才说过,这些猪龙,仅仅要一百五十元。我不由的有些心动。
“三儿,你身上还有多少现金?借给我一些,我想多买几件……”
杨三儿二话没说,从钱包里面取了一千块钱,交到我的手里。
我把摊位地上翻了个遍,一共找到了还算比较完整的九件猪龙玉器。
老板见我有意将这些东西包圆,脸上都笑开了花,三算两算,最后刚好交付了一千元钱。
我收下猪龙玉器,心里也是十分开心。
等到出了这家的门口,方才给众人解释原因。
大家听后无不瞠目结舌,居然这不起眼的粗糙玩意,背后还隐藏着这么多的文化因素和历史价值在里面。
因为一起前来闲逛,我也不愿私藏,将这些猪龙挑出三枚,分别赠给了杨三儿,小雪,以及西班牙帅哥图帕克。
大家擦擦上面的灰尘,都觉得十分有趣,纷纷塞进了自己的衣袋中。
此刻,天已经渐渐的黑了。小镇的街道上亮起了几盏昏黄的路灯。
众人返回到乔纳斯挑选古钱币的地方。
这家伙的收获竟然十分可观,足足找到了六十多枚所期望的古币或者金属残片。
杨三儿舔了舔舌头,实在忍不住好奇心:“为什么你这么爱古币?”
乔纳斯兴奋的吹了个口哨,然后笑着说道:“这是我的一个秘密,古代的钱币,象征着神秘和历史真相,它们是我的最爱。”
其实这样的问题我们已经向他询问过很多次,早就知道是不会有答案的。
不过,见到他耍宝一般的得意模样,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这一趟临时的小镇之行,算是功德圆满,每个人都满载而归。
我们驾车即将返回驻地。
然而,天色却并不作美。
夜间。似乎刮起了十分阴冷的风,尽管越野车密封性能很好,还是依然觉得冷气从车身的缝隙中使劲的往里面钻。
最后不得已,我们破例的开上了空调暖风。
不仅如此,路上的能见度也很低。这一带土地沙化本来就比较严重。
狂风刮起,一地的沙尘碎屑,即使远光灯打开,也无济于事。
因此,我们在夜路中行进的格外小心,足足用了来时多一倍的时间方才返回营地。
此刻,团员们多半已经开始休息了。只有贾队长等另外的几个人,还未在篝火旁边,小声的交谈着什么。
见到我们三辆车一起归来,这个大胡子终于露出了放心的笑容。
贾队长告诉我们:“不知为什么,今夜这阵风刮过以后,我们的通讯设备几乎完全瘫痪了,不管是对讲机还是手机,全都没有信号。这是恶劣天气即将到来的信号。并特别叮嘱威廉姆斯,在剩下的考察时间内,不要继续做这样的事情。”
言下之意,乔纳斯是科考团的带头人,这样起不好好的示范效果,其次,也有些不安全的因素在里面。
我稍稍留意了一下,那位爱好摄影的吉老师,此刻十分平静的烤着火,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们的交谈内容,好像我们说些什么都和他没有丝毫关系似的。
那种眼神有几分空洞,几分惆怅,以及几分期待——总之,就像一个游离在团队之外的人,几乎没有任何存在感。
风声鹤唳之间,一晚再次过去。
考察的全部行程,却仅仅开了一个头而已。
众人驾驶者车队,沿着阴山山脉一路向西。
土地沙漠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似乎连绵的山脚下,就能够接壤无垠的沙漠。
通过地图我们知道,行程中将会与北方沙漠腾格里,并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这一线上,主要还是兼程赶路,极少停留。
因为到了这一代,岩画的分布并不十分明显,没有集中大量时间考察的必要。
也许是沙尘骤起的季节到了。这几天的路上气候十分不稳定,时而天色黑的像是浓墨,时而卷起漫天黄沙。
甚至之后的那个晚上,我们无法在外面安营扎寨,只好在车内将就一晚上。
终于,我们来到了内蒙古与甘肃交界的西部地域。
按照车行计划,也许今天,就可以到达贺兰山的地界里面。
驶过一段沙石土路的时候,贾队长驾驶的一号车忽然来了一个甩尾漂移。直接横在了道路正中。
后面的车辆不明所以,纷纷强行刹车。
大胡子贾队长匆忙的从车上跑了下来,疾奔了五六十米,蹲在地上查看着什么。似乎前方遇到了障碍物。
有些距离较近的团员也纷纷下车,凑到了跟前。
“Oh,mygod!”
惊呼声四起,前面的人高举手臂,示意所有人都过来。
片刻之后,几十名团员将贾队长所在的位置围在了正中间。
地面上躺着一具硕大的动物尸体。
第三十七章 枯骨兽尸与大漠酒家
动物的尸体不算什么,身在野外,每天都能看到大自然食物链的循环。但如此硕大一具尸骨,就这样横在道路正中间,就显得很诡异了。
更加离奇的是,这具骨骼完整到了像是一具精心制作的标本一般,竟然没有一根骨头是断裂弯折的,完好无损。
见到这具骨架,所有人都在摇头。
众人纷纷议论:这不可能。没有听说过这一路沿线,还有大型的食肉动物,能够吃下其他大型动物的。
有些熟悉野生动物的专家上前辨认,这具骨架被认定为一只大型山羊。但是作为山羊来说,骨架的个头也太大了一点,简直赶上了牛犊。
而贾队长,则始终对野兽的说法持反对意见。
在他看来,如果是野狼,土狗,或者是秃鹫这类的猛禽袭击的话,山羊的尸体骨架绝对不可能保持在如此完整的程度。
就算是极其巧合的情况下,山羊的身体没有被捕食者撕成碎片,至少在肋骨,或者是其他骨骼上面,会保留一些肌肉筋腱的痕迹。
此处风大天干,不易腐烂,总会多多稍稍的留下些痕迹的。
众人更觉得奇怪:即然这样,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一具干干净净整洁的骨骼呢?
贾队长将鼻子凑了过去,使劲的闻了闻。
最终还是无奈的摇了摇头:“你们看,骨架上面十分洁白,而且闻起来没有任何的奇怪味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被什么化学物品处理过。但在这样的野外环境里面,我想象不出谁会做这样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呢,我忽然觉得眼前疑似山羊的枯骨有几分熟悉。
在陕西汉墓之中,那些会动,会用牙齿咀嚼生肉的白骨人,也是这样雪白的犹如石膏般。不由得浑身一激灵。
下意识的望向了邱连虎和明魅,他们的眼神也和我一样,感觉的很意外。
不过,其他团员没有乱七八糟的想法。因为觉得新奇,干脆将这具巨大山羊的骨架作为枯燥路途中的一个景点。纷纷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拍照留念。
到了后来,一名美国的团员还取出自己使用的野外刀具,想要将这只山羊的羊角锯断割下来,作为自己此行的战利品与装饰。
锯第二只山羊角的时候,忽然从我们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
众人毫无防备,均被吓了一跳。
转过身去,却发现两名当地男子,正手持猎枪,虎视眈眈的望着我们。
看他们举起枪的样子,似乎并没有那我们当做好人。
贾队长十分有经验,见状立刻高举双十,示意我们并没有恶意。
而两名猎人却将枪口正对着那位切割山羊角的美国团员。
这位美国朋友立刻意识到了对方的敌意,连忙把刀具扔在地上,停止了手上的切割。
这两名猎手模样的男子大声呼喊着什么,似乎十分的愤怒。
因为带着比较浓重的西北口音,我们听不真切。
贾队长站了出来,将双手高高的举过头顶,缓缓的靠了过去,用尽量缓慢的语速和他们交谈着。
两名男子先是一阵摇头,不肯放下手里的猎枪,最终却似乎被贾队长说服,将信将疑的样子。
直到贾队长拍了拍他们的肩膀,这两人才将手臂放下,露出了无奈苦涩的笑容。
这三个人同时向我们靠了过来。
贾队长此刻已经完全掌控住了局面,并的向我们其他人介绍起来。
原来,两名男子都是当地人,一个外号叫做屠夫,一个外号叫做猎手。其中屠夫是猎手的姐夫。这一大家子人依靠饲养山区羚羊,以及做小买卖为生。
此地盛产羊肉,因为肉质鲜能,绝无膻气,一般都直接运到兰州等地,供不应求。
这些年来,日子过得还算富裕。但让这两人十分头疼的是,山区中成群结队的土狗也很喜欢他们饲养的羚羊。土狗群来去无踪,十分神秘,因此每年都要损失不少的数目。
初时,哥俩为了羊群配上了牧羊犬,但是没过多久,牧羊犬也神奇失踪。直到很多天后,再找到干涸的尸体残骸。羊群依然有规律的蒙受着损失。
直到有一天,有位蒙古族的朋友,送给了他们一只串种的山羊。
这只山羊看似毫不起眼,却越长越大,越长越肥,体型远远的大过了其他的品种。
不仅如此,这只山羊的四蹄健壮,奔跑如飞,还很通人性。
有一天夜里,这哥俩在熟睡之中,被这只公羊的叫声惊醒。
拿上猎枪冲到屋外,发现了以前无法想象的事情。
羊群虽然受惊,但是并没有缺少任何一只。而地面上,则躺着两只土狗的尸体。
这是兄弟两人牧羊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见到了残忍土狗的本来面目。而死因,便是被这只肥硕山羊生生踢死和顶死。
从此以后,只要夜晚有这只山羊的在,土狗群就没有成功袭击过。
到了后来,干脆再也见不到土狗的影子了。
老人们说起过,这些土狗群是十分狡猾的。知道你的羊群缺少保护,就会长年累月的悄悄跟着你。
土狗群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