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魂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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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魂珠-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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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对了。你看看,别人都知道不用这么多钱,你还送钱给别人?”
  “笨蛋,我帮你争取多点钱,你还不要?”史密斯瞪了丹尼尔一眼,不再说话。
  “多谢少主人好意,我只要有足够的饱饭吃就够了。”
  “那,你想工作多久?”格雷问道。
  “既然少主人两年之后要离开,我就工作两年吧。”丹尼尔想了想,道。“这两年,我都可以读书识字吗?”
  “当然,他也要读书识字,你跟着学就是。”格雷道“你在上面签上名字就行了。”
  丹尼尔不识字,签名这词又从何谈起?道“老爷,我不识字,您帮我签名吧。我叫丹尼尔。没有姓,就丹尼尔。”
  格雷看了看丹尼尔,疑惑地摇了摇头,刚在两份协议书上写完,老师便来到迎客厅。
  他连忙站起迎接老师,像对待上级一般,道“老师啊,这次又麻烦到您了,还有一个小童想要学习,您顺便也教教吧。”
  老师上下打量丹尼尔,道“好,常言道有教无类。只要他肯学,我就愿意教。而史密斯……”他没有再说下去,等待着格雷的答复。
  从格雷的眼神中已经知道史密斯不想学习。道“小童你跟我来,我教你读书识字。”
  见老师和丹尼尔径直走出厅门,史密斯一时急了起来,大声问“那我呢,我爹花钱叫你过来,你光教他不教我,怎么可以这样?”
  格雷抢在老师之前开口,叱喝道“怎么可以这样,真是胡闹。老师也是我的老师。你怎么可以不尊重他?”
  老师微微抬起一只手,让格雷不用叱喝史密斯。笑了笑,道“如果,你想学习,我可以教你。但是你要胡闹,别怪我不阻止你父亲。”说完,领着丹尼尔熟悉地走出厅门,穿过一座座小亭向后院走去。
  这个后院,不是先前史密斯领着丹尼尔去的那个后院。
  这有一个小湖,湖中又有一座小亭,湖边有一片不大的沙池。老师指着沙池,道“以后就在那里练字。只要你肯用心学,我知无不教。”
  丹尼尔充满感激,但不会形容。见老师在沙池边拿起一根精致的树枝,跟着拿起一根粗略的树枝模仿着老师写字。
  “你一字不会?”老师问道。
  “嗯。”丹尼尔点了点头。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所有单词、词组都由这二十六个字母组成。最简单的数字,‘ONE’这是‘一’,‘TWO’这是‘二’………”
  老师讲课速度不快,丹尼尔听得津津有味,倒觉得老师讲课速度太慢,学到的东西还不够;却不敢打断老师讲课,集中精神听老师讲。
  时间过得飞快,半小时已经过去。
  史密斯坐在小亭里的一张长板凳上,望着不远处的老师和丹尼尔;老师的声音不大,小亭和沙池的距离不远,所以老师说什么,他都能听得清楚。老师教的这些知识早已学过,他等了半小时,显得不耐烦,走到丹尼尔身边,拉了拉他的手,道“练字有什么好玩的,况且你得字都写不对,歪歪扭扭的。走,我们到街上玩去。”
  丹尼尔正学得入神,老师教什么,都如同饥饿得野兽看到食物一般扑上去撕咬。此时有别的野兽与自己抢食物,当然不会让给他。用没抓树枝的手往后一甩,挣开丹尼尔的手,道“别吵我,我正学习。”
  史密斯是主人,却被下人给推到几米外。怒道“你再不陪我玩,我让火火烧你的屁屁,还有他那胡子。”
  老师知道这小子的脾气,得罪了他,真的会让火火把自己留了多年的胡子给全部烧掉。想想自己一把年纪,也不能一次教太久。道“你把刚刚教过的单词,写出十个个,我就让你们去玩。”
  十个单词,一分钟也用不着,史密斯不在乎等多一分钟。道“你快写啊,写完陪我去玩。”
  丹尼尔一副失望的样子,用树枝写了几个单词。那字母根本就不成样子,不仔细看清楚,真以为是鬼画符。他写完第九个,用没有抓树枝的手在脑袋挠了挠。
  史密斯见他挠那么久,不耐烦地用手指在沙池上帮他把第十个单词补上。然后拉着他的走准备离开。
  而丹尼尔的手又是一甩,挣脱开来。道“我又不是不会,你等一下不行吗?让我把它写完。”
  史密斯脸上少许怒色,又显得有点无奈;一屁股坐到地上,看着丹尼尔把第十个单词写出来。
  “诶,诶,你不是写第十个吗?怎么写了十一个?——你还写?有完没完?不和我去玩了?”史密斯看见丹尼尔把第十个单词写完,走上去想带他出去,看见他继续写。焦急得说道。
  丹尼尔不耐烦得一边写,一边说“等一会儿,好吗?等会儿你让火火烧我,我一声不发,总可以了吧?”说着,又写了二十多个单词。
  单词越写越多,十来平方米的沙池被那小小的字母填满,转眼间已经写了五六十个单词。
  “你,你一时间记得了那么多?你还记得其他的?”看着沙池里的数十个词组,老师不信地问。
  丹尼尔点点头,把沙子全部抹平,把剩下的单词全部写出来。
  那半小时教的百多个单词,丹尼尔一字不错的写了出来。他放下树枝,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沙子,笑道“少爷,现在可以陪您去玩了。”
  “你以前真的不识字?你真的是那半小时内把百多个单词全部记住?你记得那百多个单词是什么意思吗?”老师问道。
  “如果以前就识字,我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当少爷的玩伴,只为了读书识字吗?”丹尼尔反问“我记得单词的意思,有什么问题吗?”
  史密斯站在丹尼尔身边瞪了他一眼,对着老师问“你该不会要他把百多个单词的意思全部说一遍吧?我可受不了。”
  “不会不会,就三个单词,简中难各一个,好吗?”老师勉强的对着他笑了笑,没有等他回答就直接问“I、ability、tongue-twister,这三个单词,没问题吧?”
  “我、能力、绕口令。”丹尼尔无需思考,刚听完就直接把三个单词的意思说了出来。
  “你真能记住?”老师喜出望外地说道“你们去玩吧,不要玩太久。”



☆、第四章 义父义子(上)

   老师高兴,史密斯更高兴。他没理会丹尼尔那张绷得紧紧的苦瓜脸,如同抢亲一般把他拉到火火的背上,骑着火火向城西跑去。
  刚出大门,天上乌云密布,不时响起雷鸣声。上天似乎不喜欢火火,要把大雨降下来,熄灭它喷出来的火焰一般。
  路上早已没有人影,就连一只蟑螂的影子都不见。树叶也似乎怕了火火,绿油油的嫩叶随着火火地过往而掉落。
  跑到城门,只见城门大开,却没有一个士兵在底下看守。城墙上也不见有士兵的踪影。
  此时,天降大雨,一滴滴的雨水打在史密斯和丹尼尔的身上。
  丹尼尔下意识得拉起史密斯那身燕尾服的衣尾为自己挡雨。
  “你干什么?出来,这点小雨有什么好怕的?他们都在训练着呢,要是个个都像你有雨就躲,我们俄斯镇还有什么战士?”史密斯把丹尼尔从背后拉到身边。
  “他们?”丹尼尔问道。
  史密斯没有理他,只是看着空无一人的城门。道“这些士兵,只会吃不会做,听见我来了就跑个没影,回去肯定投诉他们!”
  出了城门,一片草地上散乱的半蹲着数百名比丹尼尔或大或小的小孩,这点雨水对他们而言似乎不存在,毫无忌讳的坐在草地上愉快的聊天,有的两两互打。其中,有不少或男或女的头是光秃秃的。
  他们看见火火跑来,一股劲地跑开。五六名士兵衣着的大人也怕得罪火火,但没跑开,规规矩矩的站在原地指挥那群小孩有秩序得向远方跑去。
  “他们在练习比斗吗?”丹尼尔指着火火没跑过来之前,那一片小孩们两两互打的地方问道。
  “比斗?什么是比斗?你说的是比武吗?他们是在对练,听说把身体练强壮之后,可以更容易学习斗气。”
  “比武是什么?斗气又是什么?我只知道比斗,他们的比武和我们的比斗差一点。”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一个耳力较好的大人听见,似乎忘了火火在那,走到火火身前,仰望着丹尼尔。道“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哪来的?竟敢瞧不起我们的斗气?你下来,我让一个比年纪你小的人和你比试比试。”
  火火一直都被当成皇帝般伺候着,没有多少人敢站在自己身前大喊大叫。
  它觉得被别人踩在自己头上。微微张开嘴,一道温度不高得火焰夺口而出。
  那人满头长发瞬时变成一粒一粒难看得形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远方那群孩子看着那人的头发,纷纷哈哈大笑,那些光头笑得最为开心。
  丹尼尔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看着史密斯,他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想让身为镇长少爷的史密斯帮他解决。
  “没事,有我在,他们不会伤害你。”史密斯拍了拍丹尼尔的肩膀,道。
  “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厉害,但我不想伤害他们。最起码,和我差不多年纪的打不过我。”丹尼尔一脸认真地说。
  这番话声音不大,士兵衣着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一个看似是带头的人走上前。道“你浑身皮包骨,还想伤谁?——维果,你去和他比划一下。”
  “伊恩,你别一副了不起得样子。我的玩伴是皮包骨怎么了,他就打不过你的人?”史密斯好不容易才把丹尼尔拉到地面,瞪着那带头的成人道“我就让他和维果打。”说着,把丹尼尔往前一推。
  丹尼尔差点没从火火背上摔下,好不容易站稳身子,低头看了看几米的差距。他不敢逞英雄,毕竟这足有几米高,一个不小心,摔断了手脚怎么办?
  看着火火一副不满得表情,没人敢上前一步;毕竟火火从未试过有人像丹尼尔这样笨手笨脚得抓着它的鳞片爬下,一个不小心把火火弄疼了,第一个遭殃的肯定不是丹尼尔。
  过了片刻,丹尼尔终于落到地面;见火火被史密斯控制着没发脾气,维果壮胆上前,对丹尼尔礼仪性的微一鞠躬。
  丹尼尔被强迫上台,看见维果鞠躬,以为他要暗算自己,退后两步做好反抗的准备。过了片刻才知道并非如此,他不懂鞠躬代表礼仪,只道这不算什么恶意相冲,便跟着鞠了一躬。以前在斗兽场上比斗,哪有人会那么好给人鞠躬,一上场便打个你死我活。
  只听伊恩一声“开始”,丹尼尔起步的速度比维果快不知多少,维果才做好要冲向丹尼尔的准备,只见他已冲到自己面前。
  丹尼尔和维果相差不到三步远,伸长拳头差点便能够着维果,可他没再前两步,拳头快速而得出击,根本不管拳头有没有打到维果。
  “出手毫无章法,他根本不懂打,就连最小的阿瓦斯都能打败他。”一个光头的男孩走到伊恩身边说。
  “不,他出手虽然没有章法,可每一拳都心狠手辣,并不容易挡。他说得没错,和他差不多的孩子不容易打败他。”伊恩道。“究竟是谁教他下手这么狠?”
  丹尼尔又是一拳过去,被维果格挡住了。挡住上盘有什么用?要连下盘也挡住才叫防御。丹尼尔一脚踢去,那脚的力度不轻,命中维果的腹部生生把他踢的向后滚了几个跟斗。
  这不是在斗兽场上的生死决斗,新主人已不知去向,而自己只是贝克汉姆家的下人,不是奴隶,不用为了史密斯去杀人。况且他在斗兽场上的三场比斗都是打倒对方无力再伤害自己,财主们等得不耐烦才帮他解决的,总体而言,他并没杀人的经验。丹尼尔没有追上去补多几拳,原地鞠躬,走到史密斯身边。
  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走上前,身材比史密斯魁梧一点,手臂上的肌肉足有丹尼尔的拳头大小。道“我跟你切磋切磋。”
  史密斯并不知道谁厉害一点,只知道这人在这群孩子里是数一数二的好手。立马跑到他面前,道“不可以,你会打死他。”
  丹尼尔出手没有章法,只懂不标准得出拳出脚。几个大人都觉得他没有胜算,纷纷上前阻止。
  丹尼尔道“他们都说你会打死我,我才不跟你打。我少爷又没说要我和你比斗,我干吗送死?我还要读书识字,吃好多好多顿饱饭。”
  “原来是个傻子。”那男孩笑着摇了摇头,走回孩子群里。
  “谁是傻子?奥兰多,你能半小时背出百多个单词,还记得全部的意思?”史密斯问道。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傻子可以在半小时内背出百多个单词?”奥兰多转过身,一只高举的手指着丹尼尔,反问。
  “对。”
  “你以为他是神?半小时可以背出百多个单词,除非他事先知道这些单词的意思。”奥兰多一副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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