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巅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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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巅牧场- 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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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俏皮的话语让宋令仪哑然失笑,嗔怪地瞪了陆离一眼,但终究还是没有忍住,露出了笑容,端起了眼前的酒杯,喝了一小口,然后轻轻点了点头,“这口味比较清淡,但确实比较开胃,你试试看?”

    陆怀瑾也端起了酒杯,轻抿了一口,露出了浅浅的笑容,“你是在哪里学习选酒的?”

    “餐厅打工。”陆离以轻松的语调说道,“虽然说西方人都喜欢喝红酒,但对于美国人来说,其实啤酒更加对他们的胃口,红酒太过正式了,也太过欧洲了。所以,餐厅的客人经常都需要我们来帮忙他们挑选红酒。”橄榄花园是意大利餐厅,许多意大利菜都需要搭配相对应的红酒。“我们还有专门的品酒培训,不过只是一些基础知识,毕竟那也不是高级餐厅。”

    “看来,在国外独立生活,学习到的东西真是方方面面。”陆怀瑾轻轻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一会你们可以品尝着红酒,然后欣赏今晚的表演,这样小资的生活就是十分典型的纽约风格。如果是真正了解纽约生活的,还会选择一出百老汇戏剧观看。”陆离介绍到,然后耸了耸肩,“但对于我来说,百老汇还是还高冷了,不适合我。”

    那嫌弃的表情,着实让人忍俊不禁。
………………………………

195 盛装打扮

    夜幕降临之后,友好的纽约就开始展现出了它讨厌的一面,瓢泼大雨将整个城市压缩到屋檐底下,密集的雨滴将浓墨色的天空遮挡得严严实实,所有光彩都消失在雨水的背后,不夜城的璀璨和明亮都隐藏在了雨幕之下,奶黄色的苍穹渐渐变成了藏青色,仿佛油画大师正在恢弘作画一般。

    间或一道闪电劈落下来,将整片藏青色的天空劈得银光四溢,透亮的水珠折射出千万道光芒,在那一刹那,整个世界明亮得不像话,仿佛进入了一个隐藏在水面底下的魔幻都市。

    暴雨稀稀拉拉地下了一整夜,就算是躺在床铺上,也可以清楚地听见雨滴撞击在屋顶之上、树叶之上、地面之上的声响,就好像是天然的交响乐,让人翻来覆去得没有一个安稳。

    原本以为今年的毕业典礼就要在风雨之中进行了,反正以前这样的情况也不少见。可没有想到,晨曦微熹之际,大雨就停了,隐隐约约还可以听到屋檐上滑落的水滴,可是暴雨却已经停了下来,哈德逊河之上的光芒缓缓亮了起来,天际边的苍穹,经过雨水的清洗,褪去了纽约那特有的沉闷和阴郁,变成了清澈透亮的水蓝色,空气之中飘荡着一股水腥味混杂泥土味的气息。

    恍惚之间,陆离就好像再次回到了云巅牧场一般,他想起了在森林露营醒来的那个早晨。

    “叭,叭叭!”

    刺耳的喇叭声响了起来,显然是有人占据了停车位,阻拦了别人出来的道路。那喧闹的嘈杂一清二楚地提醒着陆离,这里是纽约,而不是牧场。

    陆怀瑾和宋令仪早早地就起来了,等陆离起床时,他们已经盛装打扮完毕,甚至还为陆离准备了早餐。

    陆离看着眼前的父母,陆怀瑾穿着那套黑色西装搭配白色衬衫,最后还系上了黑色的领带,完全一副出席正式场合的模样;宋令仪换上了一件白色的连衣长裙,搭配了一双大红色的高跟鞋,还有一件水红色的开衫小外套,端庄典雅。

    陆离的眼眶不由微微泛红。

    他记得这套衣服,陆怀瑾那套西装已经将近十年了,这是他最好的一套西装,只有在最正式的场合才会拿出来穿,即使如此,还是因为时间久远的关系,手肘和袖子微微有些起毛了,领口的位置还有些褪色了。

    他们家虽然只是普通的双职工家庭,但也不是买不起一套西装。只是,陆怀瑾舍不得,他觉得这些只是身外之物而已,更多把收入都节省下来,给陆离买了书籍,贴补了家用,还有支付了陆离前往美国第一学年的生活费。

    宋令仪那套连衣裙倒是更加崭新一些,是他大二圣诞假期回家的时候,给她买的礼物,那是他打工赚来的第一笔收入,在梅西百货挑选了好久,这才选中了这一件连衣裙,其实并不昂贵,不过六百美元,根本无法和那些顶级大牌相比较。但宋令仪却很喜欢,却总是舍不得穿。

    这就是他的父母,他们没有大富大贵,却总是在力所能及范围之内,给予他最好的生活;他们拥有的不多,却总是给予了他最幸福的温暖,成为他身后的坚强后盾;他们不善言辞,却在默默地付出,从来不求回报。

    陆离总是觉得,自己应该对他们再好一点,再好一点,却还是不够。

    “怎么样?”陆怀瑾有些拘谨地拉了拉西装,虽然没有太多的表示,但干涩的声音却带着一丝忐忑。他也知道,这套西装已经过时了,而且破旧了,但这就是他最好的西装了。现在,出席毕业典礼这样隆重的场合,他不由有些后悔,早知道就应该买一套崭新的西装了。

    陆离轻轻咳了两声,掩饰自己的狼狈,“很好,真的很好。果然,爸还是穿西装好看。”

    陆怀瑾有些不太适应,“平时穿西装习惯了而已。”他在上课的时候,也总是穿衬衫。

    “没有,不信你问妈。”陆离慌张地转过头,将眼角的泪花擦拭干净,重新展露了笑容,看着为父亲整理领带的母亲,“妈,你今天真是太漂亮了,这条裙子是给你买的,如此有眼光?”

    宋令仪瞥了陆离一眼,眼底的笑容还是流淌了出来,“你呢?你今天打算穿什么过去?”

    “呃……”陆离看着眼前的父亲和母亲,突然就有些停顿,其实他今天是打算穿t恤和牛仔裤过去的,但看到他们如此盛装打扮,他改变了主意,“我,等我一下,我现在就去换衣服。毕业典礼,毕竟还是要正式一些,不是吗?”

    等到他们离开公寓的时候,街道上已经是人山人海,大家都在朝着主教学楼的方向前进着,曼哈顿又一次开始限制通行,就连中间好几站地铁也都停运了。如此情况对于纽约人来说已经不陌生,每到纽约大学的庆典时,他们都会经历一次,只不过这次更加隆重了一些。

    穿着学士服的学生们有说有笑、朝气蓬勃地前行着,那灿烂的表情仿佛他们拥有了全世界;还有一些少年们则和小伙伴三五成群结伴而行,手里挥舞着紫色的小旗子,准备加入今天这场盛会之中;穿着正装的家长们则春风得意地看着四周,加入学生的行列之中,喜气洋洋地迎来了属于自己的节日;还有一些冒失鬼,怀抱着学士帽慌慌张张地在人群之中快速奔跑冲刺着,让现场变得一片混乱,好不热闹……

    宋令仪抬起头,不断地再三打量着陆离,那毫不掩饰的眼神让陆离无可奈何地笑了起来,“妈,我知道,我今天看起来特别帅气,但你没有必要一直再看了,我已经开始脸红了。”

    “嘴贫。”话虽如此说,但宋令仪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以前没有看你穿过正装,觉得有点新奇罢了。”

    宋令仪再次认真看了看陆离,他换上了一套深蓝色的暗格纹西装,里面搭配了米白色的衬衫,最后还系了一条海军蓝的领带,宽厚的肩膀、挺拔的腰部、修长的身姿,整个人器宇轩昂。似乎仅仅在不久之前,他还是那个跌跌撞撞学走路的婴儿,转眼之间就已经成为顶天巨人了。

    “妈,现在还没有到流眼泪的时候。”陆离的声音让宋令仪噗嗤一下就笑出了声,在眼眶微微打转的泪水直接就退了回去,“一会时机到了,我会给你暗号的。”

    “就你嘴皮子厉害,害怕别人不知道你是记者?”陆怀瑾看不下去,出声打断到,但视线却始终看着正前方,掩饰着自己内心的激动和自豪。

    事实上,他比宋令仪、陆离都要更加激动,更加亢奋。因为,在他的年代里,他没有能够得到继续深造的机会,虽然大学毕业,但却只是一所中规中矩的师范,他也曾经怀抱着钻研的梦想,想要在学术方面继续探索。可惜的是,他没有机会,现在,陆离却成功地在纽约大学顺利毕业,在求知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陆怀瑾比任何人都要更加骄傲。

    顺着人潮朝前走,不需要花费太多力气,很快就可以看到聚集了大量人群的主会场。最前方的主席台下,此时已经满满当当坐着无数学生,披着红袍、戴着方帽的制式服装连成一片,蔚为壮观;站在周围的,不仅仅有学校的笑声和参观的家长,同时还有不少纽约的市民们,这就好像是狂欢节一般,吸引着所有人加入庆祝之中,甚至还可以看到合唱队、军乐队和电视转播车。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再加上参加典礼的家长,还有围观的群众们,现场的声势已经远远超过了四万人,乃至更多。会场是按照区域划分的,每一个区域都有警卫负责检查,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没有贵宾席,不管学生家长是什么背景,只要前来参加毕业典礼,就是“学生家长”,一视同仁地坐在广场的折叠椅之上。

    陆离带着父母先在广场上找到了位置,安坐下来,然后他这才快步离开,到自己的学院去,套上代表毕业生的学士服,然后加入学生队伍之中,准备一会的游行。

    为了标明自己的身份,不同系的学生们都找到了代表自己的标识,比如说建筑系的学生就在帽子上贴了高楼模样的小设计;而那一群手里拿着蓝色球体的学生,不知道是物理系的还是天文系的;法学院的学生带着法官锤,倒是有些可爱。最有趣的莫过于医学院了,他们把橡胶手套吹胀了,当做气球一般在手中挥舞,让人强烈怀疑——那到底是手套,还是……

    宋令仪忍不住微微离开了座椅,在四周寻找着陆离的身影,但眼前熙熙攘攘全部都是学生的身影,怎么可能看得到。不要说陆离了,就连一张张脸孔都看不清楚。尽管如此,现场热烈的气氛还是感染到了他们,让人亢奋非常。

    “希望有一天,你的孩子在这里参加毕业典礼,而你则坐在家长席上。”校长的美好愿望让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随后伴随着校长宣布“批准毕业”时,现场的气氛终于达到了高/潮。

    所有毕业生们都将手中的东西往空中抛,蓝色地球、手术套、帽子、国旗……瞬间,所有尖叫声、呐喊声、欢呼声,尽情地庆祝这美妙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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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毕业典礼

    看着眼前一张张青春洋溢的脸孔,朝气蓬勃,怀抱着对未来的期许、怀抱着对梦想的期待,奋力欢呼、全力冲刺,这让宋令仪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真实。

    宋令仪不喜欢美国,倒不是说讨厌,而是觉得,没有必要美化美国。美国固然有优点,但也有缺点,就和中/国一样,综合考虑来看,宋令仪不认为国内就比美国差。在美国待的这段时间,与其说她是享受这里的生活,不如说是享受那些曾经失去的岁月,让她再次回想起了自己年轻时候的生活,还有在生活之中渐渐消失的梦想。

    但在这一刻,她却喜欢上了美国。又或者说,她依旧不喜欢美国,只是赞同让陆离留在这里。

    在国内,大学生们背负了太多的压力,从小到大都拼命读书,只是为了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获得更高的工资、买更好的房子,大学毕业的那一刻,一直生活在父母羽翼底下的孩子突然就要面对社会的庞大压力,职场的沉重还没有来得及适应,生活的颠簸和坎坷就让他们陷入了迷茫,随后在结婚生子、购买房产的压力紧随而至,一波接着一波,根本没有喘息的空间。当反应过来时,生活的洪流已经把他们冲到了困惑的中年。

    可是在这里,她看到了朝气,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梦想。

    这群正准备离开社会的孩子们,怀抱着殷切期望,肆意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渴望着自己能够改变世界。是的,现实社会很残酷,柴米油盐酱醋茶很快就会将每个人打磨成不一样的模样,他们也很快就会发现梦想不是都能够实现的,很多时候生计的分量就会压垮他们的脊梁。但,就连努力的机会都薄弱了,就连尝试的可能都放弃了,那么又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呢?

    至少,他们还怀抱着梦想,哪怕是成为总统这样不切实际的梦想,又或者是成立自己的乐队这样根本不靠谱的梦想。但他们是真正地活着,在工作、在酬劳、在房子、在婚姻、在职场、在家庭之外,他们还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气,可以肆意地朝着梦想狂奔,可以真实地做自己。

    也许,他们的终点也是一样的,和国内的那些孩子们一样,重新回到碌碌无为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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