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但是是你惹事的。你占两个位置就不对。
花蕊大怒:是给你老婆占的。
那时魏文馨离是我老婆还差一大截。但是我们都不兴叫女朋友,习惯把谈恋爱的男女叫做老公老婆。
这女人一点不讲道理。她以为给我老婆占位置打架,我也有责任。可是我身为一个总务组长,不能这么没水平。我就告诉她,关键不在于给谁占位置,关键在于她惹事在先,还把人家两个人都给打伤了,所以该当受处罚。我这么说的意思不是不帮她,事实上我已经把事情都摆平了。我只是想让她明白一些道理,下次不要再犯事。
但是跟女人讲道理是世上最艰难的事情,还不如去造太空飞船来得轻松一些。
花蕊说:少跟我讲大道理,你又不是法官。到底帮不帮?
这个样子好像变成是我欠她的了。但是我又不能骂她。她现在如同一个在太阳下暴晒了几个小时的氧气筒,我再点个火,肯定“嘭”的一声炸得四分五裂。
我只好说:好了,这事情我给你去说说,大家都罚100块算了,医药费自理。
花蕊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说:这还差不多。转身出门,到了门边,冲我嫣然一笑,算是表示感谢。这一笑在别人看来不过是一些纵横交错的血痕挤到了一起,毫无美妙可言。但于我来说,却是风情万种,连骨头里面都起了一种麻酥酥的感觉。
有这种感觉就证明我本质上不是个好人,对所有漂亮女人都想入非非,哪怕她是我好朋友的老婆。可是圣人都说吃饭和zuoai是人的本性,我只不过在心里暴露了一点本性,似乎也不应该说是太坏。
这件事本来应该到此为止了,但是花蕊临走这一笑,让我心潮澎湃,决定把好人做到底,索性送她个大人情。于是在打正式扣款签呈的时候,我把花蕊那张抽了出来。这样她一分钱都不用罚了。
这样做当然很不合规矩,而且冒险。如果给别人发现告上一状,我就要糟糕。不过以我所受的教育程度以及道德水准而言,既然规矩在我手中,不改一改它反而奇怪了。至于为女人冒险,乃是男人份所当为,不值一笑。
我原本没打算立即告诉花蕊,等她发工资的时候自然会发现这个秘密。可是一想到发工资要一个多月之后,又觉得心痒难搔,终于忍不住告诉了魏文馨。
花蕊很快就来找我。我原以为她是来表示感谢的,她笑起来很好看,称得上灿烂。可是她不但没笑,反而板着个脸,好像我欠她100块没还。她问我是不是想打她的主意。问这话的时候,她语气冷冰冰的,脸色也冷冰冰的,一副刑讯逼供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
我大吃一惊,脸红得像猪肝。如果心里有鬼被人当面揭穿就是这个样子。然后我恼羞成怒,无名火直往上串。这小丫头竟敢向我撒泼?岂不闻“天上九头鸟,地上HB佬”的谚语乎?待我撒泼给你见识一下“九头鸟”的厉害!
我一脸正经:怎么?不行啊?你没嫁人,我也没讨老婆,想跟你上床很正常啊!
这小妹妹双眉一扬,两眼圆睁,好像就要发作。但我不怕她。我二十四岁的时候,从来没有怕过任何女人。我直直地瞪着她,一脸正经变成了一脸坏笑。
花蕊先是做出一副随时准备扑过来吃掉我的样子,随即变得满脸通红,两只眼睛水汪汪地看了我一阵,突然似嗔似笑地“呸”了我一口,骂句“流氓”就转身跑掉了。
她当时神态十足可爱,要是她愿意跟我上床,我绝对没意见。不管她是谁的女朋友,也不管她是谁的好朋友。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会娶了她做老婆。当然,魏文馨一定恨死我们两个,绝对不会跟花蕊一样肯做我的情人。
至于江时虎,我当时真没想过。这就说明只要牵涉到男女之事,男人之间的友谊和女人之间的友谊一样靠不住。
第二天花蕊又跑来找我。这次没有刑讯逼供,但还是一本正经。她说魏文馨是个好女孩,要我千万不要辜负了她。
这小妹妹又在向我卖弄江湖义气那一套了。我又好气又好笑,跟她说我没有要辜负魏文馨的意思,要她尽管放心。
后来事实证明我们两个说话如同放屁,一点都靠不住。
花蕊跟我上床之后,可能觉得有点良心不安,就假惺惺地说因为我帮了她不少忙,因此要有所回报,算是讲义气。又一口咬定我当时那么卖力帮她,纯粹就是想跟她zuoai,没有别的目的。
这话疯得厉害,完全不值一驳。我虽然道德水准不高,但还不至于“老奸巨猾”到这种地步。这么说不但高估了我的智力同时又贬低了我的人格,我一点都不赞成。但是我承认,我帮她的次数多过帮魏文馨的次数。
这也不足为怪,泡情人要比娶老婆劳心费力得多。古往今来,一贯如此。
番外十二: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二)
四
在魏文馨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我把她抱上了床。这么做至少有一个好处,我们的结婚纪念可以和她的生日同时庆祝,能省不少钱。
如果你已经看出来了,那我就承认我是在扯蛋。我和她以前是农民,然后是打工仔,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一点没有过什么结婚纪念的习惯。这么扯蛋只有一个意思,说明我十分向往高层次的生活。当然,根据我的经历和目前所处的环境,我能想象到的高层次生活无非也就是牛奶鸡蛋,咖啡西餐而已。至于别墅小车,出国如同走亲戚,那是不敢想的。离我太遥远,胡乱去想怕惹伤心。
那时我跟魏文馨正式谈恋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别人也已经习惯把我叫成她老公把她叫成我老婆。听到别人这么叫,我心里就发痒,一门心思想把它早日变成事实。当然,如果你理解成我那么想结婚就错了。对于一个没有婚姻经历而且年轻的男人来说,结婚其实就只意味着zuoai。
我和魏文馨都是HB老乡。我家在谷城,她家在红安。我在家里是老大,下面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她是老幺,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我这么说的意思是想说明我做惯了主,而她习惯了被别人做主。所以我带她去开房并且提出同她zuoai,她也想不出拒绝的办法,甚至于连要不要拒绝都还没有想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我弄上床了。
如果是在家里,我要这样做有点难度。首先我们要订亲,双方都要经过对方父母兄姐,乃至三姑六婆的多方审查。仔细一点的话,还要查探祖宗三代的流派,考究一下家教门风,看看是否有偷人做贼,不孝翁姑的事情发生。这些都通过后,我就要出一大笔彩礼钱,算是把她订了下来。这个时候,如果我要跟她睡觉,双方大人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也会认为理所当然,一般情况下不会拒绝。但是这么一大堆事情做下来,我就会疲惫不堪,心情全无。就算她乖乖跟我睡觉,也是味同嚼蜡。
在外边就简单多了。我已经长大成人,未婚,身高和长相都没有重大缺陷,能养活自己。具备这些条件就足够了。同理,魏文馨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也足够。甚至她能不能养活自己,够不够十八岁都没有什么关系。
还在她过生日前几天,我就跟她说好一起去吃饭,看电影,庆祝她的生日。但没跟她说要去开房间,免得她有太多时间考虑,就此节外生枝也不一定。
那天我们专门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快吃中饭的时候我去她宿舍外边叫她。自从我们谈恋爱,大都是我去叫她。女孩子面嫩。但是很显然,她非常乐意有个男人去宿舍外叫她。每次叫她的时候,她都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然而两眼放光,小脸上神采飞扬。这些都说明她以前没怎么谈过恋爱。同时证明我在她心目中算个拿得出手的男朋友。
这里顺带介绍一下我自己。我身高一米七三,体重超过一百六十斤,在南方人中算得上魁梧。此外我经常理个平头,脸相凶狠,颇有点阳刚之气。如果你以后见到我,发现我在扯蛋,那也很正常。谁在介绍自己的时候不说点好听的?你怎么看我无所谓,总之魏文馨对我非常满意。
魏文馨那天刻意打扮了一番,穿了件真丝面料的短袖衫,一条奶白色小碎花的长裙子。这套衣服花了她大半个月的工资,但是并不适合她穿。她长得娇小玲珑,适合穿紧身的衣服或者运动装,显得精神。如果换成花蕊那种高挑丰满的女孩子来穿,就会显得身材很棒,相当好看。
当然我不能说出来。魏文馨自己说,想这套衣服都想了大半年了,以前一直没舍得买。言下之意是为了我才买的,女为悦己者容。我应该为之骄傲。我也确实赞扬了一番,说得她眉花眼笑,以为自己眼光独到,可以改行去做服装设计。送这种顺水人情,惠而不费,我最拿手了。会说好话和会送人情,是我能在总务课生存发展的两大原因。
一出厂门,魏文馨就挽住我的胳膊。再走几步,就变成整个人吊在我身上了。我不反对有个女孩子吊在我胳膊上,我力气够大,只要她长得跟魏文馨一样够可爱就行。我只是反对在这么厉害的太阳下整个人靠在我身上,而且热情如火,就像要烧起来。我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她的鼻梁笔挺,刮起来很方便),说:当心长痱子。
按照预先拟定好的程序,我们先去吃饭。我本来是要带她去麦当劳,但她反对,说是又贵又难吃。这一点我很赞同,于是又提议去喜盈门。喜盈门是附近最大的一间酒店,我也只去过几次,每次都是别人买单,每次都花上千元。但是每次都吃不饱,回来还要泡方便面。魏文馨问什么价格,我捡便宜的说了说,结果把她吓了一跳。她两眼放光,拼命摇头反对,说是这么吃,要给她老爸老妈知道,一定骂死她。记得以前小时候过生日,不过就是吃两个鸡蛋而已,也很满足。有时连鸡蛋都没有,也没什么,一样很满足。
如果我理解为只要有爱情她就满足,那就证明我智力低下。魏文馨的意思是她很会理财持家,是个不错的老婆人选。既然她不肯多花钱,我也就不坚持。因为我也不是什么阔佬。最后还是依了我的意思,去谷城餐厅点了几个她喜欢的菜,喝了点红酒。
魏文馨不能喝酒,一点红酒就喝得两眼水汪汪的,脸上红得似乎一掐就破。我忍不住伸手拧了拧。看她的样子,要不是餐厅里有人,随时准备扑过来了。
这饭吃得马马虎虎,因为两个人的心思都不在了。我本来是想直接就带她去开房间,又觉得胡乱打破程序怕有点不妥。于是就去看电影。
看电影之前,我跑去西饼屋订了个蛋糕。魏文馨说不用了,吃不下。我解释说:你带回去给花蕊她们吃。这就证明我是个很细心的人,会照顾到她的面子。这么说也没错,但不全是。真实原因是我记挂着花蕊。
在陪女朋友过生日时我还记挂着另一个女孩,这件事很不合情理。但事实如此,我没有扯谎的必要。
那天看的是一部香港警匪片,演了些什么完全记不得了,总之情节很烂,但场面还算火爆。我们工厂附近的电影院尽放这种垃圾片,不是警匪就是鬼怪要不就是爱情,兴许电影院的老板认为我们打工仔就配看这种热热闹闹的东西。这也难怪,我们大都是初中毕业,有些还是文盲,给我们一部大片未必看得懂。大片又贵。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看电影。但是附近适合我们娱乐的东西实在不多。比如保龄球,又贵又不会玩。要不就是溜冰,但我体重超标,玩溜冰有危险。然而陪女朋友过生日,总不能什么事都不做罢?
电影院有两种位置,价格很不一样。楼下的三块钱一张票,楼上的要八块。因为楼上是包箱形式,两个人坐在里面可以干点别的。这个钱我必得要花,魏文馨也没反对。这小妹妹也有单独跟我呆在一起的欲望。我们谈了几个月的恋爱,也没怎么出去玩过。通常是在厂内找个隐蔽的角落,在那里坐一坐,搂一搂,亲个嘴而已。但是这种时候也不多。因为我是总务组长,许多人都认识我,被人看见有点不大好意思。
只有一次我兴致大发,在公休天带她去了趟虎门,看林则徐纪念馆。我对那些铁炮以及陈列的锈迹斑斑的鸟枪、刀叉之类的东西很感兴趣。魏文馨勉强陪着,眨巴着眼睛听我讲解第一次鸦片战争的事情,趁我不注意时扭头打个呵欠。到后来我口干舌燥,没了讲解的激情,索性带她去了虎门服装市场。她满心欢喜赞叹,两眼光芒万丈,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类服装中流连忘返,如同小孩子进了迪斯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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