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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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庄园-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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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他,而是正好对上了那只刚好准备回去拿橡果的松鼠。

    这松鼠也没有考虑过祸从天降的问题,等到它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吓傻了,它只看到一座雪山,好吧……对它来讲,确实是一座雪山了,向着它直接直接砸了下来,完全没有给它任何反抗的机会,那雪山已经重重的呼在了它的脑袋上,然后把它连带着一起砸进了树下的雪堆当中,看到这一幕,那边的小黄第一时间窜了过去,在雪地里面刨了刨,就叼出了一只混身还沾着白雪的小胖松鼠,不过明显此时这只松鼠虽然还活着,但也被摔蒙了,一双眼睛瞪的大大的,小嘴巴也张着,一脸惊讶的看着面前的蒋海,还有两条大狗。

    “你的命还真大!”顺手从小黄的嘴里,接过了这只松鼠,蒋海没好气的说了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地下的雪堆很厚,如果不是因为它身上包裹的雪也不少,这一下子,就足够让这只松鼠摔成肉饼的了,而不像是现在,只是摔的有些蒙而已。

    “哦,这是一只雪地松鼠,算是咱们的第一个猎物吧!”看到这边出的变故,罗宾斯和贝尔也走了过来,看着蒋海手里面的这只肥松鼠,罗宾斯不禁笑着说了起来。

    “算,怎么不算,到了我手的东西,就是我的了。”听到罗宾斯的话,原本并没有想过要收下松鼠的蒋海,却突然点了点头,蒋海这人跟一般人的思维有些不同。

    一般的人看到动物,首先想到的是这种动物危不危险,如果不危险的话,就是好奇,有一些同情心或者是爱心泛滥的,甚至还会大呼小叫,吵着什么可爱不可爱的问题。

    而蒋海看任何的动物,除了人之外,他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东西,好不好吃……

    危不危险都是在其次,好不好吃才是最主要的,这就像是他钓上来的那条鲨鱼一样。

    罗宾斯,艾德华考虑的是危险,而他考虑的是鱼翅,还有鲨鱼肉。

    虽然最后也没有吃成,那也是因为他养了一段时间的关系,有感情了,才不好杀么。

    至于这只松鼠,蒋海的第一个想法也是能不能吃,他记得松鼠肉好象是挺好吃的……

    不过在确定它能吃之后,蒋海却撇了撇嘴,太少了,一只松鼠连皮带骨加在一起,也就是一斤多点,可能还不到两斤呢,这点肉还不够塞牙缝的呢。

    可是本着绝不走空的原则,他还是决定把这个小家伙带回去。

    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和贝尔都轻笑了一下,转身向着树林的深处走去,而蒋海则把这只松鼠装在了自己腰间的一个小包里面,这个小包里面是空的,原本蒋海是准备用来装些木耳用的,欧美人是不吃木耳的,但蒋海却要吃,这东西是清肺的。

    不过在这里想要买,除了一些华夏的超市之外,一般的超市里面都没有,而且最主要的是,华夏超市里的东西贵啊,要比国内卖的至少贵上几倍,太不合适了。

    所以在蒋海听罗宾斯讲,这里有木耳的时候,就准备带个小包装一些回去,不过现在先装它了,在把这只已经被吓傻的松鼠塞进了小包里面后,蒋海继续带着两条狗跟着贝尔和罗宾斯向着森林里面走去,不过在走之前,他特意叮嘱了一下两条狗,绝对不要叫了。

    随后三人两狗,便悄悄的向着树林里面走了过去,不多时,走在最前面的贝尔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停下,虽然罗宾斯在这里生活了好多年了,但要说起狩猎什么的来,贝尔可要比他拿手的多,随着贝尔挥手,大家也都停了下来,接着贝尔用手指了一个方向。

    顺着贝尔手指的方向看去,蒋海和罗宾斯,不禁看到了在远处,大概四十米远的一片林间空地上,此时正有一群花斑点野鸡,正在雪地里面觅食。

    看到这些花斑点野鸡,这边的罗宾斯不禁撇了撇嘴,他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呢,这玩应以前他也见到过,这种野鸡长不大,最大也就是长到一磅重,去了内脏、羽毛和骨头,肉能算是三两就不错了,虽然肉质不错,但味道也不是太好,有啥好吃的。

    想到了这里,他不禁转过头,准备去跟蒋海说一下,他们去抓火鸡之类的,但一回头,却发现蒋海的两个眼睛正在冒光,不,是在冒火!

    “飞,飞龙!”看着面前的斑点野鸡,蒋海压低了声音小声的说道,那颤抖的声音显示着他那极为兴奋的想法,他原本来这里,也只不过是为了抓些火鸡,或者是其他的小鸟、兔子之类的,回去打打牙祭就算了,但他没有想过,自己的林子里面竟然有飞龙!

    “拽根?哪呢?”听到蒋海的话,这边不说是罗宾斯,就连贝尔都吓了一跳。

    欧美人说话,是没有华夏龙的,LONG这个词,也是拆泥子英格力士,其实LONG在英语发音里面是‘狼’而并非是龙,所以刚才蒋海也没有说中文的龙,而是说的DRAGON,拽根,一听这个词,这边的贝尔和罗宾斯都傻了,怎么打个猎还出龙了?

    “咳,那种野鸡,在我们的国家,被叫做飞龙,我们国家有句老话,叫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些家伙,可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看到这二人惊讶的样子,蒋海尴尬的笑了一下,随后舔了舔嘴唇,一脸兴奋的说道。

    “驴?你们国家的人还吃驴肉?”不过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罗宾斯和贝尔都皱了一下眉头,美帝人真的很少吃奇怪的肉,基本上肉类,他们就只吃鸡肉,鱼肉,牛肉,羊肉,连猪肉都很少吃,现在蒋海一开口就是驴肉,他们有一些顶不住。

    “少废话,驴肉的美味你们是不懂的,相比于驴肉,马肉其实也好吃,算了……看你们的样子就知道你们没有吃过,帮我抓这种鸟。”听到他们的话,蒋海下意识的就解释了起来,不过看到他们一提说吃马肉,脸上那更加怪异的表情,蒋海不禁白了他们一眼,没有见过市成的鬼佬,但现在对于他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抓这些飞龙。

    听到蒋海的话,这二人也不多说,猫着腰从两侧向着这些飞龙慢慢的走了过去,而在蒋海身边的小黄,在此时也渐渐伏下了身子,与周边的雪地融为一起,慢慢的向着那些飞龙潜了过去,至于小白,虽然跟二傻子差不多,但它好学,也学着小黄的样子潜了过去。

    至于蒋海则慢慢的向前踱着,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这些家伙。

    大概等了十分钟左右,随着贝尔传来信息,各边都已经准备就续后,在贝尔的示意之下,先是小黄,直接从雪地里面窜了出去,在小黄窜出去后,跟在它身边的小白也跟着窜了出去,至于蒋海和贝尔三人,也在第一时间跟着跑了出去。

    这些飞龙鸟分明没有想过,自己竟然还会被抓的问题,因为它们已经在这片小树林里面繁衍了好几代了,也没有人来抓它们啊,所以一时之间它们的反应有些慢,一直到最先窜出来的小黄,上去一嘴叼住了一只,两只大前爪,一爪按住了一只的时候,这些飞龙鸟才反应过来,怪叫着四散逃去,但可惜,已经晚了,随后窜出来的小白,一口咬住了一只,而贝尔、蒋海和罗宾斯在此时也杀入到了鸟群当中,贝尔一手抓住一只,一共抓到了两只,罗宾斯也是一样的,至于蒋海,则要狠的多,先上去给了面前的两只两拳,把两只打下来之后,再抓的两只,而在此时,剩下的飞龙鸟也都飞走了,只有这一片空地上的飞龙,还在苦苦挣扎着。

    “好啊,好东西啊!”看着地面上的十二只飞龙鸟,蒋海的眼睛都快要绿了。

    二话不说,直接拿起一根绳子,在它们的脚上绑了起来,十二只飞龙,只有小白咬住的那只死了,其他的都还活着,这对于蒋海来讲,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事。

    “老板,这东西一共也没有多少肉,真的好吃么?”看着蒋海绑的开心,这边的罗宾斯一边帮忙,一边有些好奇的说道,他以前也抓这东西吃过,但味道,真心不咋地。

    “这东西不是用来吃肉的,是用来喝汤的,哎,你们不懂,等我回去做好了,你来尝尝。”把所有的鸟绑好后,蒋海高兴的把它们拴在了自己后面的背包上,一脸兴奋的说了起来。

    “嗯?喝汤的?切达浓汤?”说起汤来,这边的人可能就只知道一个切达浓汤吧。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还真是收获颇丰啊!哈哈!”不过此时的蒋海已经没有闲心去鄙视他们了,光是现在的收获,他就感觉自己在晚上的时候已经要笑醒了,真是太给力了。

    **************

    今天的更新,下周到是有推荐,不过没有强推,1月1号上不了架了,看起来1月的满勤,是没有指望喽……

 第八十四章:意外收获

    榛鸡,俗称飞龙,华夏东北又称为树鸡和树榛鸡,目前是华夏一级保护动物。

    属于鸡形目,松鸡科,全世界一共有三种,分别是花尾榛鸡,斑尾榛鸡和披肩鸡。

    其实平常的时候,大家所说的飞龙,指的是花尾榛鸡,这种榛鸡的分布最广,自欧亚大陆西端到斯坦的纳维亚半岛,西班牙,俄罗斯,华夏东北,岛国北海地区,其实都是有的。

    而所说的飞龙鸟,指的就是这种榛鸡,而斑尾榛鸡算是华夏的特产,只分布在蜀,甘,青等几个省内,不过虽是一个属的,但味道却完全不同。

    其实蒋海现在抓的这些飞龙,也算是伪飞龙,因为这种鸟,并不是花尾榛鸡,而是披肩鸡,也叫做披肩榛鸡,在美帝和加拿大的特产鸟类,不过明显,这种鸟在这两个地方可没有人去捕杀,数量还是很不错的。

    而这种鸟的味道,说实话,没有真正的飞龙好,但也差不多,至少在蒋海这样的底层吃货吃起来,自然也是美味异常的。

    把鸟都绑好,绑在了自己背后的背包上,众人继续向着树林里面走去。

    随着走进了树林当中,蒋海他们就发现,这里的动物,还真不是一般的多。

    看着雪地里面的脚印,不鸡看出,这里有很多的野鸡,野兔,甚至蒋海还看到过狐狸,但这种在国内养殖场需要除掉的生物,在这里到是不用去管。

    因为蒋海主要养的是牛和鱼,小牛犊刚生出来,就要比狐狸厉害,这是必然的。

    所以在大家看起来,狐狸对人类是没有什么威胁的,毕竟在蒋海来之前,他们这里也不养鸡。

    说起来,蒋海上次被那个老头骗了,买了几只土鸡回来后,最近到是还不错。

    因为平常的时候他也懒的杀鸡去做,他就把这些鸡给养了起来,小木屋订的很结实,上面的鱼网也绑的很紧,让这些家伙出不来,而这些家伙,经过这些天的适应之后,在前一阵子,蒋海发现它们已经开始下蛋了,土鸡是懒的去杀着吃,但土鸡蛋还不错。

    最主要的是,这些鸡,蒋海几乎是散养的,没有喂过东西,它们主要的食物,就是草籽和草里面的昆虫,这些草籽和虫子说实话,都与蒋海的血有关,这让这些鸡长的都特别的精神。

    下的蛋也多,也要比一般的土鸡蛋大一些,不过味道却更加的好。

    这回蒋海到是有些舍不得杀这些鸡了,留着它们下蛋也挺好的。

    至于狐狸,还是那句话,不用考虑它,不要以为蒋海庄园里面养的那些狗,就只是当放牛用的,一般的大型动物,它们可能打不过,但要说起对付狐狸、黄鼠狼之类的,它们可是一把好手,所以看到这些东西,罗宾斯和贝尔也没有出手的打算。

    这些狐狸留着要比杀了更有用处,因为它们会保持这片森林里面的生态平衡。

    它们要是死绝了,那兔子,野鸡之类的,就要繁衍泛滥了,虽然海鸟当中的猛禽,也可以帮忙解决一些,但这些猛禽只能抓成年的,它们掏不了窝,没有办法遏制小崽的出生,这就无法保持生态的完整平衡,毕竟幼兽的死亡,在大自然当中,是很重要的一环。

    当然,如果谁家要是有了小孩,那该杀也得杀,要知道,狐狸可是会吃孩子的。

    至于兔子和普通的小野鸡,虽然蒋海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但明显罗宾斯和贝尔对这些玩应并不感兴趣,在前面说过了,美帝人是不吃野味的,因为害怕野味里面有寄生虫。

    再加上,他们也不吃兔子类的料理,况且说实话,如果不会做,兔子肉也不太好弄。

    在蒋海的记忆当中,吃兔子,首推要数华夏的蜀地,在那里的兔子做的才是最好吃的,因为兔子本身没有味道,跟什么东西做,就是什么味,所以那种麻辣鲜香的味道,才让它变的好吃,干锅兔,汤锅兔的味道都是很不错的,不像是冰城,做兔子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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