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茶都可以喝醉的赵蕾,一席话说的陆飞扬和石猫皆感凄凉,可他又能如何呢?放赵蕾走?就算放她走又如何,以她的能力,早晚有一点会被别人注意到。死亡或者成为工具?以现代人的观念,死亡是不能接受的,或许只有成为别人的工具,才能活下去。如果细细想来,这世间,又有哪个人不是别人的工具呢?
看天色已晚,石猫提出让两人在这儿留宿,反正房间勉强够用,陆飞扬也不客气,他可不想扛着烂醉的赵蕾回去。
乔家大院外面的公路是乔家自己修建的,除了通向乔家的别墅群,哪儿都不通。这样的道路上,除了去乔家的车,自然再看不到其它的车辆。
周维很郁闷,这算什么事啊,无缘无故的又打了一架。哦,或许应该说是让人打了一顿。好在自己也不差,否则真被人打得鼻青脸肿,明天还没法见人了呢。再想想马富贵那沙钵大的拳头,挥拳时的劲风,真要打上,只怕他明天谁都看不到了。
一直走到梅山路,路面上才能看到稀少的车辆。梅山路是绕着整个梅山修建的,梅山四周,都是象乔家大院这样的别墅群,没有普通的住宅。能来这儿的人,同样没有靠脚走地,都有私家车。
正想着,前面来了一辆私家车,周维双眼紧盯着,一脸的迷茫。他知道,有些富人有怪僻。有车不坐喜欢骑自行车,这叫休闲、锻炼身体。可是如果自行车后座上,驮着一大包东西,显然不是为了休闲。
再看骑车的人,穿戴都是名牌,而且是超贵的那种。脸长得极为委琐,眼睛很小。却很有神,边骑边四下乱看,那眼神让人觉得,这就是一个小偷,不管他身上穿什么,依旧是小偷。
自行车后座上,半人高的布包,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弄来的床单,里面装得满满的。从外形上看不出里面是什么东西。固定包地绳子可是好东西,据说一米要几千块钱,最好的登山保护绳,可以支持上吨的重量,居然被用来绑东西。
天还有些凉,也不知道那人骑了多久的车子,脸上满是汗水。远远的看到周维,一脸的喜色。停下车,站在路边向周维不停的招手。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走迷路了,在这转了两天,也没转出去,大哥知道怎么去上京市吗?”那人地嗓音倒是极好听,中正平和还带着一丝磁音,单听他的声音,足以迷倒一大片小姑娘。
“知道。”周维点头应道,心里琢磨开了。这不对劲啊。四周的公路只有一条梅山路。而梅山路只接着一零一国道。其它的叉路,都是通向各个别墅群的。那道路可就复杂了,七拐八绕的,指不定绕到哪儿去了,最后肯定是某一家的别墅群。
这人如果是从周维不知道的小路,进到梅山路的,这可以理解,可在这儿转了两天就太夸张了,他吃什么啊?这可是真正地富人区,每家都有自己的厨师,方圆几公里内,找不到任何饭店,连便利店都没有。
再看他这一身行头,没几万块肯定下不来。眼角余光扫过,那人腕上戴着两只明晃晃的宣师表,这一块怕不得上百万呢,这人居然一只胳膊上戴两,这不是小偷是什么?
小偷?不对啊,这是什么地方,这是梅山别墅区,就算是小偷,至少也得开着车来吧,骑自行车的小偷,这档次也太低了点,还真配不上梅山别墅区。最好笑的是,这模样的小偷,居然还得手了,看来收获颇丰,真是难以想象,那些别墅群里的保安,都是吃白饭的吗?
“带你去上京市可以,一口价五百块钱。”周维是纯心拿这个笨贼开心,今晚上已经够郁闷地了,不找点乐子,对不起自己啊。
那人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如果你会开车的话,我给你一千。”
周维乐了,这小偷还真是敞亮人啊,要五百给一千。问自己会不会开车?这什么意思,难道他还要偷车?偷东西也算是技术活,术业有专攻,一个连车都不会开的小偷,让他偷车,怕是有些难度。
反正就当找乐子,平衡一下自己郁闷地心情,就陪他玩好了:“行,我会开车,可你有车吗?”
“我当然没车了,不过前面那个院子里,有我一朋友,跟他借就行了。”那人说着,真的从口袋里拿出一沓钱来,抽出一张千元大钞,递给周维。周维也不客气,随手接过,两指一搓,是真钱。也好,今晚上就看看这小子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见周维接过钱,那人笑得有些诡异:“跟着我走就行了,不远,我先去找朋友借车,你帮我开到市内就行了。”说着,转身上车。距离的确不算远,是在梅山路边上的一幢小别墅。
这富贵之人,也是要分等级的。象乔家那样的大户,拥有自己的别墅群,还要修条路。差一些的,在梅山附近找不到好地点,也没有那么强地势力,就只能修一幢小别墅,算是凑个热闹。那人所指地别墅就是指的这一种。
周维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这人说话前后矛盾,破绽百出,就这样还想骗人?看他骑的什么车?一辆破旧的加重自行车,身上却穿着价值数万的名牌衣服,手上戴着上百万的名表。
既然前面有熟人朋友,连车都能借出来,又怎么可能不认为回市内的路?就算他真的不认识,难道他的朋友不能告诉他?还能借车?狗屁吧,若是真能借出来,那关系肯定不浅,直接开车送他回去就是了,哪儿还用找一个过路的帮着开车?
小偷把自行车停在别墅门口,开始敲门,大门被他敲的三响,这家伙就不知道别墅的大门上,是有门铃的吗?这人看起来的确古怪,偷的东西都很值钱,说明他眼光不差。骑的车破烂无比,而且骑的东扭西歪,象是刚学会不久。连门铃都不知道按,象是从深山老林中出来,没见过世面的人一般。
山区?周维猛的停下脚步,马富贵不就是从山区里出来的吗?他是张月影介绍来的,周维对那个大块头没什么兴趣,白天他来的时候,只听了个大概,好象是来抓他弟弟的,还有张照片。
没错了,是照片,这人不正是照片中,马富贵的弟弟马富生吗?长象稍有不同,却很容易认出来。如果不是自己没当回事,怕是第一眼就认出他了。
“快来。”马富生远远的向周维招手,又缩头进了别墅大门,这门还真让他叫开了,里面的保安也不赶他,居然放他进去了。
周维紧走了几步,跟着进了大门,两个保镖正跟马富生聊得火热,见周维进来,也不奇怪,带着两人走进车库。车库里停着两辆私家车,马富生对着一辆血龙跑车指指点点,好象要借这辆。
保镖面有难色:“叔,这辆车不行,是小姐的车,要是刮花了,我不好交待啊,您还是开这辆灵本好了,能装东西啊,你那儿东西不少,跑车坐两人就满了,也没地方装东西的。
马富生转过头,低声问周维:“这件灵本怎么样?能用住不?”周维又被他逗乐了,灵本也是好车啊,有什么用不住的,这家伙眼光完全是按价值多少来选车的,血龙跑车可比灵本贵一倍还多呢。只是实用性上,就差多了,那是给公子小姐们准备的玩具。
“还成。”周维忍得有些辛苦,倒也坚持下来,面色如常的回答道。
“好,就这辆了,明儿我把车送回来,你就放心吧。”马富生大声说道,那保镖脸色一变,轻声说道:“叔,你小声点,家里的主人虽然不在,可还有其他人呢,让他们听到就不好了,明天早点把车送回来。这点东西,给我婶带去,她腰不好,这是专治腰疼的药。
周维就想不明白了,这人怎么叫马富生为叔?还有什么婶?真是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马富生搞的什么把戏,难道这人真是他亲戚?自己认错人了,这小偷不是马富生?
“嗯,你就放心吧,明儿一早我就把车送来,这不是东西多嘛,要不也不能找你借车不是。好了,我们走拉。”说着,推了推周维,让他开车。
车开到门口,把自行车上的东西放到灵本里,装好东西,在马富生的催促下,灵本转上梅山路。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机遇
“唉,这样子舒服多了,那破车实在太难骑了。兄弟,你骑过车吗?还是坐车舒服啊。”听了这话,周维暗自冷笑,这家伙装得还真象。马富贵今年十八,他弟弟十六,可就他这样,就是说他三十,都有人信,最妙的是,这人演戏的功夫一条,装什么象什么。如果不是自己之前看过他的照片,也让他骗过去了。
即使现在,周维已经认定他是马富生,可心里还是有些没底,这人到底是不是啊,别弄错了才好。如果真是马富生,周维还另有用处呢。马富贵不是想杀了这个弟弟吗?自己绝对不会让他得手的,先把这小子藏起来,慢慢恶心那大块头。
“我送你去哪儿啊?”周维没话找话,既然认定他是马富生,他根本就没来过上京,不可能知道去哪儿。
果然,马富生一脸不耐烦的说道:“开你的车吧,到市区就行。”
“可是,上京市内十二区,你到底要去哪个区啊?没个准地方吗?上京市方圆有上百公里,这还不算外围呢,从这里到市区边缘,就有十二公里,从市区这头进去,穿过整个市区,从另一头出来,要二十八公里,您看……”
马富生有些头疼,在小村里的时候,就经常听人说起上京市,可真的到了这儿,他可是双眼一嘛黑,根本就找不到地方。其实他几天前就到了,只是下错了车,提前四站下车。结果一路转来转去,在梅山路那儿转迷糊了。
脚下的水泥路面,宽敞光滑,可总是没个尽头,无论向哪个方向走。要嘛是路拐弯,要嘛是没有路,顺着路走,绕来绕去,可就是绕不出梅山路那片
“先帮我找家宾馆,要最好的。这车就送你开了。”
周维一撇嘴,这家伙真是慷他人之慨啊,才说了明儿要一早送回去,转眼间,车就送给自己了,他要才是笨蛋呢,这明明是偷的车……
嗯?怪了,这车不是偷的吗?可是那保镖可是一口一个叔的叫着,这里面肯定有什么问题。相信那人是他侄子的都是傻蛋。马富贵才十八岁,连女人地手都没拉过,马富生更小。哪儿来的媳妇?
“我说富生啊,要不,到我那住几天?”周维说的极为平静,前后的话也连在一起,听不出起伏来,马富生果然没注意,认真思考了一下说道:“你住哪儿啊,方便吗?算了,还是去住宾馆吧,我不差钱。”
“嗯。那也行,我送你去上京国际酒店,那儿的条件好……”说话间。左手扶方向盘,右手在马富生脖子上轻轻一切,马富生整个身体都瘫坐在骑子上,一动不动,已经晕过去了。
除了虚幻异能外,马富生的身体状况很一般,不用说跟他哥马富贵比,就是普通人。也比他强些。周维生性谨慎。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出手地。就算出手,也尽可能不被别人看到。而且多是使用异能,象今天这样,用手刀砍人,还真是第一次,下手就有些没轻重了,好象用的力量大了些,马富生出气都少了许多。
还好,只是手重了些,人倒是没死,只要没死就成,反正这土鳖周维看着不顺眼,只是要利用他收拾大块头,暂时还不能让他死罢了。等收拾完他那傻大黑粗的哥哥,回头就弄死他。
周维知道,马富贵可不是一般人。或许其他人看他的时候,只觉得这人个头大,力量足,可周维跟他是动过手的,自己无往不利的射线,在他身上,只能激起一片片的火花,居然伤不到他分毫。这可不是力大身强就能作到的,他肯定也是进化人类。
这段时间以来,周维跟在陆传平身边,着实学了很多东西,从基础理论的,到实际应用及实验方面地。前后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周维真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原来知识地力量,并不比自己的异能差,甚至还要更强些。
在他看来,射线是如此神秘,如此强大,可在陆传平的眼中,他的异能,只是进化人中比较普通的一种罢了。私下里,陆教授最常念道的是警备员,一区的警备员,如果他们肯让陆传平采集些数据的话,那就最好了。按陆教授的话说,警备员是进化人类中,进化得最为优秀的一种人,可惜这些人很难接处到,想要拿他们当实验体,根本就不可能。
别说陆传平只是个作学问地教授,就算他是总统,也没办法命令警备员当实验体。那些家伙,如果惹火了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每每听到这些话,周维的心中,就象燃烧着一团火,为什么他们可以,为什么自己就不行?给陆传平作实验体,是他自愿地,可他如果不自愿行吗?只要让人知道他是进化人类,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