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髑髅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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髑髅之花- 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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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上次来,这地方变化更大了:它正向平原上扩展,由一个镇子逐渐变成哥珊五分之一那么大的城市。
  这十年来国外的大事件林林总总,而尤以今年为甚:沙努卡可汗才回到中洲,立刻叫本土茹丹人和苏佞人的抗击缠得脱不开身;他侵占帝国东部六省而建立的亚布舍阑汗国,自他独生子一死,便被他的亲兄弟和手下大将拆为四块,早年投靠他的暗血茹丹驭主慕雅德也在其中分了一杯羹。趁着三大汗国与暗血茹丹国乱斗不休,耶利摹帝国开始整顿还没有被连年征战耗干净的力量,准备收复失地。至于奥伯良三世,病恹恹而且脑子已经不大清楚的皇帝,没能撑过今年。他膝下无嗣,皇冠交到妹妹诗蔻缔公主——她丈夫就是那团叫卡尔塔斯公爵的肉球——四岁的儿子手中。对于帝国人,这个位置的变迁似乎不影响他们耕地、打铁、做买卖和战斗,但我不知道这对我们国家意味着什么。据说小皇帝长得清隽瘦削,简直是从舅父孩提时的画像里走出来的,完全不像他那比怀孕母猪还肥的父亲。
  去驿站的公共马车半途抛了锚,车轴断了,所幸没人受伤。趁车夫埋头修理,我们和其他乘客也下来,在路边摊贩那儿买些热气腾腾的食物。一名旅行者牵着驮马打东边路过,他的马蹄子有点别扭,见夏依背着医箱,便向他讨些药膏。
  “这要上哪去?”夏依边替马腿敷药,边问道。
  “哥珊。”旅行者回答。他头发胡须都稀松发黄,一脸懒洋洋的,眼睛小而狭窄,略带猥琐,整个人却让我厌恶不起来。“去朝圣。”
  “寂火教友?”修谟大师深居简出,仅仅在元老院决议会上露面,何况乡间只要有井水和灶台的地方都有寂火的祭坛。我们的教义崇尚务实,自食其力,自我洗涤,只论经验深浅,并无尊卑之分。朝圣堪称浪费时间之举。
  “诫日。我想再看一眼诫日圣廷的末代教皇,圣曼特裘一世的都城。”
  夏依脸颊泛白。迟钝如他,也开始警觉。我不声不响握住腰间细剑。这人来自东方,又稍微带点帝国口音。伊叙拉将军私下里疑心教皇余孽背后有帝国支持,当然,迄今还没证据,这话可不能公开宣扬。
  “当我是奸细?不像话啊。十年了,教皇国变成了共和国,理应更开放才对。我听说你们欢迎异国人和异教徒来做生意,就想顺便找几个合作伙伴。怎么,同样是信主父的,那位大人物提都不能提了吗?”
  “没……没那回事。”夏依说。
  旅行者伸了个懒腰。“放心,我若是小皇帝背后的人,抓紧机会把舍阑狗彻底赶出去才是正经。无论诫日还是寂火,好歹都同出一脉;你们脚下都是帝国的赠地,你们的祖先千八百年前都是帝国居民。放任蛮子不管,先来同室操戈?傻子都明白这不划算。”他瞟向正在水渠上下忙活的工人,“你们啊,还真幸福……东边有道铁壁给你们挡住外敌,过了十年太平日子,荷包说不定比时刻忙着备战的帝国佬要鼓呢。”
  车夫换好了新轴条,在那儿吆喝我们。
  “……曾经有个人对我提及他的梦。”旅行者轻声说,“他相信终有一日,万国归一。人们不分种族,不分贵贱,生而平等,贫富均分,老有所依,少有所养,虽弱小亦不离弃,虽残病亦相互友爱。虽然大部分都只是呓语罢了,但在你们这里,我发觉,其中某几句话,要想实现也并非遥不可及。”
  夏依与我面面相觑。
  旅行者笑起来,将一枚银币塞到夏依手心。“我记得你,姑娘,只有一条胳膊。”他用目光勾勒着我,“还有这位小麦色头发、性情腼腆的年轻人。我们十年前就见过。哥珊暴…乱后,你们假扮治丧的人家坐车逃出来,刚好和帝国卡尔塔斯公爵的车辇撞上。我是当时给公爵驾车的驭手。那时候你们还是孩子,现在多半都忘光了,但我一直记得。”
  我脑子里好似一群青蛙跳进池塘,把水搅得浑乱,看夏依的表情,他也差不离。印象中只剩公爵瘫成一个面团的身影,他的驭手似乎还帮过我们,可模样死活记不起来。正当我们要为这模糊的记忆向他道谢时,急着换班的车夫骂骂咧咧跑过来,把我们撵回公共马车上去。
  旅行者的视线尾随着我们。可我觉得,它其实是在尾随着风。
  “我一直记得。”他对经过他的风说,“所见所知,永不忘却。”
  目的地到了。
  不是小屋,是他们两人经常漫步的山丘。
  我们打算换个地方,说不定就能碰到他们。这儿地势高,隔着河湾,还能望见小木屋里是否亮起灯光。是夏依临时想到这个办法的,被我夸了两句,他有些飘飘然。
  我俩背靠背坐在绿毯似的草地上,这张厚毯的丝绒穿过凉鞋搔弄我的脚趾。夏依偷偷往我领子里扔了一只蚱蜢,我抄起褡裢揍他,才发现那蚱蜢是他用草叶编的。他还编了个小篮,用来放送给他们两人的矢车菊和金盏花。
  天空以云为马,疾驰过我们头顶,去赴夏日之约。
  他们没来。
  眼看要入夜,屋内却不见灯火。
  被识破了吗?我想。不管再过多少年,我和夏依在他们眼中始终是孩子,我们的计策始终是孩子玩家家酒而已。
  “那是什么?”夏依捅捅我。先前太兴奋,竟没察觉离我们不远处,有座小土堆,如初生婴儿的摇篮那么大。我很肯定,前年我们来的时候路过这里,它还不在。土堆的形状十分规整,平滑紧实,绝不像蚂蚁或鼹鼠所为。鸟给它捎来草籽,新土上青翠萌发;它前面搁着两块鹅卵石,是除了那抹绿意之外仅有的点缀。
  夏依猜测这是个小小的神祠。但我有不祥的预感。
  它也许是一座坟墓。
  可它连墓碑都没有,更遑论名字和铭文。
  大概见我脸色不太好,夏依劈手抢过我的褡裢,翻出里面的日记高声朗读,于是我俩随即又陷入了跟吃饭喝水一样频繁的日常殴斗中。每次造访鹭谷,我们留的信件都比上一次要厚,慢慢地发展成日记,我和夏依各一本。夏依指着他向我学防身术结果让我打得满地找牙的那几页,嚷嚷要撕掉它们喂山羊,直到他先被按住脑袋喂了满嘴的草,这才噤声。
  最后一线余晖也熄灭了。
  “就在这儿等吧。”我说。夏依赞同。不知为什么,我和他都默认,那两人完全不需要任何说明就能在这里找到我们。
  “咱们躺下,闭上眼,但不要睡。”这个总爱出馊主意的家伙接着提议,“坚持不住的话,你先打个盹,我守着,到下半夜换你。这样当他们来拿日记时,咱俩立马就跳起来,牢牢逮个正着。”
  听上去还不错。
  我枕着夏依肩膀。他个头不算高大,肩膀却已经很宽厚了。你一言我一语,聊久远的过去,聊那两人今夜会带给我们的东西。星子纷繁,延伸出宽阔道路。天空的马车早已驰走,留下身后这条坦途,和车轮扬起的万千星尘。
  我醒来刚好半夜。不是被夏依叫醒的。这家伙自己睡得香甜,即使说梦话也期期艾艾,像他第一次吻我时那样。
  草又软又黏,脱不开身。无梦的黑暗把我拽回去。隐约听见狼嗥,这令我心中更加安然。不必睁开眼睛,也不必担心野兽。萤火和它的狼会保护我们。
  而后,天光敞亮。
  “凡塔!”只听夏依喊道。
  我一下子惊醒,噌地爬起来,脑中迷雾赫然消散。没有人。露濛濛的草地尚有压痕,我不确定是来自我或夏依,抑或其他什么的足迹。但清晨空气中还有狼的皮毛那亲切的膻味,以及水风信子芳香。
  除此之外,全无人影。
  夏依手指的小土堆前,躺着一枚新撷花朵。
  是我们这次收到的礼物。
  在我们熟睡时,有谁来了,那么轻,那么轻,走过我们身边,将它放在离我们不远的两颗鹅卵石之间。
  轻得就像一声未曾呼出胸臆的叹息。
  轻得就像多年以前,我的妹妹,将一朵同样的洁白小花,放在一位武圣徒手中。
  髑髅之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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